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
根据省公管办《2019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要点》(豫公管办〔2019〕4号)和《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公管办〔2018〕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节约社会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6月15日起,进入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以注册时间为准);其他类型招标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0年10月1日起全面取消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化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交易资料均以电子文件形式呈现并保存。
三、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再提供纸质文件或必须到达现场;投标人(供应商)需携带CA证书参加开标会议进行文件解密、澄清、报价等工作;评标(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历天内,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采购交易资料。
四、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应尽快完善诚信库资料,并加强电子化交易流程和交易系统的操作学习,评标(评审)专家应加强计算机辅助评标评审系统的学习使用,确保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顺利实施。
五、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过程中,如有新的要求,另行通知。
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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