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一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和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向社会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中心负责为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发布交易公告公示,统筹安排交易时间、场地,对进入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二、热情服务。中心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建立为惠民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绿色通道,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三、依法交易。中心坚持依法交易,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
四、公平交易。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透明、便捷、高效服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在中心公开各类交易项目的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交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
五、廉洁交易。中心坚持廉洁交易,做到"十不准":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索贿、接受礼品、礼金;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不准参加服务对象提供的经营性娱乐消费活动;不准向服务对象要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不准刁难、勒索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准推诿、扯皮或无故拖延而贻误工作时机;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各种旅游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经济赞助;不准参与服务对象的任何经济活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越级越权处理业务。
六、社会监督。中心对上述承诺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凡发现中心工作人员有违反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均可进行举报。中心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后,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解释,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投诉电话:0391-8623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