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委托,定于2026年8月13日15:30,在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博爱县月山镇人民政府处置沿太行高速(黄岭)外弃渣土(土夹石)一批
2.博爱县公安局查获叶蜡石质叶蜡石堆料(内含砂石)一批
3.博爱县第一中学废旧物资一批
4.博爱县房地产交易所门面房租赁权(三年)共3处
5.博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面房租赁权(三年)共5处
6.博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门面房及房屋租赁权(三年)共4处
7.博爱县许良镇人民政府房屋租赁权(五年)共1处
8.博爱县寨豁乡人民政府房屋租赁权(三年)共1处
9.博爱县孝敬镇人民政府门面房租赁权(三年)共1处
10.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办事处门面房租赁权(三年)共1处
11.博爱县体育运动发展中心门面房及房屋租赁权(三年)共4处
12.博爱县玉祥中学门面房及场地租赁权(三年)共3处
13.博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房屋及场地租赁权(三年)共1处
14.博爱县磨头镇卫生院门面房租赁权(三年)共5处
15.博爱县机关事务中心门面房及场地租赁权(三年)共1处
16.博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场地租赁权(五年)共1处
17.河南省博爱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门面房及场地租赁权(三年)共2处
(以上标的内容详见附件:拍卖明细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公民或法人单位;报名时个人请持居民身份证,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凡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买人请持以上相关证件于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三个工作日后全额无息退还。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
1.博爱县月山镇人民政府处置沿太行高速(黄岭)外弃渣土(土夹石)一批,竞买保证金300000元。
2.博爱县公安局查获叶蜡石质叶蜡石堆料(内含砂石)一批,竞买保证金3000元。
3.博爱县第一中学废旧物资一批,竞买保证金3000元。
4.参加本次房屋租赁权拍卖的竞买人应按后附拍卖清单中各标的所注明的保证金数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可参加拟竞买标的、和拟竞买标的保证金相同的标的以及小于拟竞买标的保证金的所有标的的竞拍,但仅限于成交一个标的;凡一次性交纳100000.00元保证金的,可参加所有房屋租赁权标的的竞拍,不限成交标的数量。
交纳方式:转账
收款人名称:焦作市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焦作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258566397797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7:00时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8月11日-8月12日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联系电话:0391-8763575 18639103555
焦作市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