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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2021年第四批行政企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权、博爱县财政局等单位处置车辆一批以及焦作青天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处置船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2 阅读次数:210次】

我公司受博爱县财政局国资科委托,定于2021年7月9日14:00时,在博爱县县委党校小报告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博爱县2021年第四批行政、企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权,本次拍卖共涉及13家单位102个标的,出让租赁权年限为三年,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详见后附“拍卖明细表”及竞买须知;

2、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博爱县财政局、博爱县金城乡卫生院处置车辆共8辆。

3、焦作市青天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博爱青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处置船只共8艘。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公民或法人单位;报名时个人请持居民身份证,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凡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买人请持以上相关证件于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到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三个工作日后全额无息退还。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                          

1、参加房屋租赁权拍卖的竞买人应按后附拍卖清单中各标的所注明的保证金数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可参加拟竞买标的、和拟竞买标的保证金相同的标的以及小于拟竞买标的保证金的所有标的的竞拍,但仅限于成交一个标的;凡一次性交纳100000.00元保证金的,可参加所有标的的竞拍,不限成交标的数量;

2、参加宝马、别克车辆拍卖的竞买人需交纳保证金100000.00/辆,其他车辆保证金1000.00/辆。

3、参加游艇(2艘)拍卖的竞买人需交纳保证金200000.00元;参加钢质旅游客船、垃圾打捞船(6艘)拍卖的竞买人需交纳保证金10000.00元。

交纳方式:转账;            收款人名称: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支行

银行账号:262419116795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18:00时。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7月8日前。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联系电话:0391-2636000    18639103555

附件


焦作市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日